当前位置: 公司首页 >> 党务信息公开 >> 正文

信息学院2012年国家奖学金评选方案


信息学院2011-2012年国家奖学金评选方案

    

    为做好公司2012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,按照学校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公司实际,制定公司2012年奖学金评选工作方案如下:

    一、名额指标及资助(奖励)对象

    1、根据上级下达给公司名额指标:3名。

    2、国家奖学金申请对象为公司二年级及以上的员工(不含2010级专升本员工)

二、评选要求及奖项金额:

1、国家奖学金量化标准:

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员工应该学习成绩优异,社会实践、创新能力、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。

学习成绩:参评学年度学业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进入年级前10%,且没有不及格科目;排名未进入年级前10%,但达到前30%的员工,如在道德风尚、学术研究、学科竞赛、创新发明、社会实践、社会工作、体育竞赛、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,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,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。具体如下:

1)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,具有见义勇为、助人为乐、奉献爱心、服务社会、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,在本校、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,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,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。

2)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,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、EI、SSCI全文收录,以第一、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(须通过专家鉴定)。

3)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,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、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(获金奖)及以上奖励。

4)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,科研成果获省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(须通过专家鉴定)。

5)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,为国家争得荣誉。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,集体项目前二名;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、集体项目前二名。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。

6)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,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,参加由学校组织参与的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,为国家和学校争得荣誉。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。

7)获全国三好员工、全国优秀员工干部、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、全国十大杰出青年、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。

2、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奖学金:

①未经同意擅自在外租房住宿者;

②本年度因违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者;

③本学年获专业奖学金在三等(含三等)以下者。

3、奖项金额:

国家奖学金:8000元

三、评选程序

    国家奖学金采取个人申请、学院评比并推荐学校评审的模式。

(一)、班级初审

1、10月11日—10月13日,个人申请,班级收集材料、填写班级国家奖学金汇总表(汇总表请到群共享下载),并在本班公示一天

2、上报材料及要求

各班务必在2012年10月13日下午17:30前,将国家奖学金班级汇总表以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形式,同时报送院学工办。

(二)、学院复审

     10月15日,公司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评审,并将拟上报的初审名单在学院网页和宣传窗公示三天; 

    四、注意事项

1、各班一定要严格按下达的名额及标准执行,不得将名额、资金拆分,杜绝奖助学金平均分配的现象。

2、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进行推荐。各班召开主题班会、宣传政策、传达学校和学院的相关精神;要成立由班主任、班委会、团支部和普通同学参与的班级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;奖助学金名额、学工部文件、学院工作方案、评审结果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公示,接受同学监督。

3、各班要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,对国家奖助学金不得截留、挤占、挪用。在评审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、截留、挤占、挪用各项奖助学金等违纪违规的涉及人员,一经查实,员工除取消资助资格,退赔相关经费,视情节按《伟德国际1946源自英国员工违纪处理办法》相关条款予以处理。

4、同一学年度内,同一员工不得同时享受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2年10月11日




上一条:信息学院2012年秋季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评选方案

下一条:伟德国际1946源自英国2012年秋季国家奖助学金分配表

关闭